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投资1300万改造公积金管理系统

1、据云南信息报有关新闻报道

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偿还住房贷款吗?其他城市可以了,但在曲靖,这事儿因系统和信息化的问题被卡住了。日前,记者从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,中心决定投资1300万对信息化建设进行升级改造。改造完成后,市民可按月、按季度、按年度自由进行转账、跨行转账或直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。


2、原来在曲靖买房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据说要取的话,还得请客送礼找关系:

曲靖的公积金政策非同一般!
贷了款就不能支取,支取了1年之内就不能贷款!
这样的地方公积金政策和国务院发布的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有什么一致性,怎样体现住房公积金的福利性!
尤其最不可理解的《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例》中支取条件的第5条,用于还贷款,说得多好!可是要你还清贷款三个月内才能去支取!!!我的天,我都有钱还清贷款了我还支取什么公积金!一个国家和社会的福利和保障一般是针对大多数人群,为什么曲靖会制订出这样的极不以人为本,极不合理,极不科学,极不符合正常逻辑的政策来,这样的政策对于腰缠万贯的人来说,取那点公积金反而易如反掌!对于确实需要钱的普通老百姓则难如登天!为什么政策总是倾向富人,为什么中国的老百姓总是这么善良!

3、那还交来干什么呢?对此,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的马科长解释说:

以往我们的信息化系统与房管局的系统没有形成对接。这样就造成市民在买房后由于大多房屋是期房,尚未取得房产证,就不能提取到住房公积金。自2009年以来,我们与房管局对接,只要缴存人买房,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管局登记备案,取得全额不动产发票,就可以提取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。

4、懂了。原来是因为市民买了期房,所以不能取。好在现在和房管局对接了,公积金终于可以取了。但问题还没完,可以取了,但只能取一次

提取公积金这一问题解决后,买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又成了新的困惑。解决这一困惑的根本就是管理系统的升级和改造。对于此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就向曲靖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申请。并于年底获得批准,管理中心将投资1300万元对整个系统进行升级改造。目前,这项工程已进入到公开招投标阶段,系统有望于今年年底改造完成。以往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在系统升级后,将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。

5、原来此前种种不合理,全都因为“管理系统”落后。马科长果然直爽,竟然直指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系统有问题。那就把管理系统里那些尸位素餐的人全部开排出去吧。

玩笑开完,其实你是想说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不对?原来年初住建部网站有文件,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: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,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,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。通知要求,优化业务流程,健全服务制度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全面推进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,减少审批环节,缩短办理时限,提高服务效率。全面推行服务承诺、首问负责、一次告知、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。 通知还要求,完善服务设施,改善服务环境。要合理设置服务网点,完善业务服务设施,营造良好服务环境。加快信息化建设,创新服务方式。各地要高度重视报纸、电视、广播、网络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,及时收集和汇总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,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。

6、难怪了,原来是上峰有要求。无论如何,有进步总是件好事。

最后,我感兴趣但还悬疑未解的是,这样的一个系统,需要耗资1300万,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?1300万的预算,都包括些什么内容?既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,具体是在何时何地如何公开招投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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